卫生部关于消毒药械、化妆品审批收费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5:49:59   浏览:92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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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消毒药械、化妆品审批收费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消毒药械、化妆品审批收费的通知
卫生部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消毒药械、化妆品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没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占有相当比例,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侵犯了消费者要求安全卫生的正当权利,对这些产品进行卫生质量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卫生部决定组织专家对国内生产和进口的消毒药剂、器械及在全国销售的数种化妆品进行审批,以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由于评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进行多方审查。因此,需收取一定的审批费用,原则上按成本收费,其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
经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同意,卫生部审批消毒药械收费标准为:国产消毒药剂、器械每种(件)2500元;进口消毒药剂、器械每种(件)3000元。所收费用用于消毒药械评审、审批及必要项目复测开支。审批化妆品收费标准为:进口化妆品每种2000元,其中15%留经办
上报单位作为管理费;国产化妆品每种1000元。所收费用用于评审、审批工作。地方初审收费标准由当地卫生厅、局,工商、物价、财政部门制订。
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微生物学研究所和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198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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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

会议要求国务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尤其是要严格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审批;要针对审计揭露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财政决算工作。

比较试验:凸显消费者知情权

杨涛


<<北京晚报>>报道,去年4月至7月间,中消协组织开展了一次国产台式电脑商品比较试验。中消协委托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从北京、南京等地市场上购买的20种品牌电脑样本进行检测,结果表明,有9个品牌样本辐射骚扰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其中有超群、柏安、沐泽三种品牌。去年9月,经营三家电脑品牌的“联营”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一纸诉讼,认为消协没有资格进行比较试验,并状告中消协侵害其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今年7月15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此可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有知情权,这是法律在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相对于较为强大的生产、经营者赋予较为弱小的消费者神圣私权。<<消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从这些法律规定看,消协作为消费者自已的组织,完全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权利,进行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并对不符合标准的商品予以揭露、批评,是行使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表现。其次,从权力与权利行使的性质上讲,消协是一种民间组织,行使的不是公权力,是代表消费者行使私权利,依现代公法原理,进行比较试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就可行使,而无须法律的专门授权。再次,对商品、服务进行比较和检测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和消协进行社会监督的章程。
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界限,权利不能滥用,消协进行比较试验一定要在实体与程序上体现公正。从实体上讲,比较试验的结论要能达到客观真实,有科学的依据,能经得起他人质疑和检验,否则,如果由此给商品声誉造成损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从程序上讲,进行比较试验要体现公开、平等、参与、公正的精神。比较试验要公开进行,要让公众都能了解,结论和得出结论的过程要公之于众,不能有暗箱操作之嫌;试验要让商家与消费者的代表都能参与进来,商品的提取要通知有关人员到场;试验要委托有资格的组织进行,得出结论时要听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特别是商家的意见。今后,消协进行比较试验恐怕更多是要从这两方面考虑,特别是要体现程序公正。
但是,现在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对于三家公司的起诉反应过于强烈,口诛墨伐,大有得势不饶人之势。其实,在一个法治社会,将不同意见展示于众、诉诸公堂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利于相对方更加合法、谨慎从事。法谚言: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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